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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課程學分認定作業要點」

亞洲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課程學分認定作業要點 (點我下載)

一、 學生課程學分認定之申請:

(一) 學生因課程名稱、學分數更動之認定,須於修課完畢取得成績後,於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辦理。

(二) 學生因選修課程重修,得自本系或外校(系)相關課程且經原授課教師同意下進行補修,且於修課完畢取得成績後,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辦理,或於寒(暑)休結束取得成績後一個月內辦理

(三) 學生因院、系核心必修課程重修,需再修讀該課程至少一次,使得自本系或外校(系)相關課程且經原授課教師同意下進行補修,且於修課完畢取得成績後,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辦理,或於寒(暑)休結束取得成績後一個月內辦理。

二、 學分繳交資料:

學生申請學分認定應填具「亞洲大學課程學分認定申請單(如附件一)」並經欲認定及欲修習之授課老師簽名同意後送至系辦提出申請。

三、 科目學分數不同時,處理認定之規定如下: 

(一) 以多抵少者,以本系之學分數登錄。

(二) 以少抵多者,原則上該科目不予認定,惟具下列情形者,得以認定:

在上述第一條第二、三點情形下,須於本系或外校(系)修讀相同名稱課程,不足學分數,得以本系其它選修課程,共同辦理認定並經系務會議審議後認定之。且自本系或外校 (系) 修讀之課程學分數與自本系其他選修課程學分數總合須大於(等於)原課程學分數。

四、 本作業規定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五、 本作業規定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