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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一般光學顯微鏡借用辦法」

亞洲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一般光學顯微鏡借用辦法 (點我下載)

一、 為維護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下稱本系)一般光學顯微鏡之正常運作,特訂定醫技系一般光學顯微鏡借用辦法(下稱本辦法)。

二、 可供借用之顯微鏡: 

    1. 本系可供借用之一般光學顯微鏡計40台 (編號01~40)

    2. 顯微鏡放置於H306-1防潮箱1~2號中 。

三、 借用資格及使用優先次序:

    本系顯微鏡之借用依會議協調方式處理,於每學期排課時,各系系助先行協調課程衝堂問題,再召開光學顯微鏡使用協調會議。

四、 借用時間:

    1. 學期中週一至週五 8:10~17:00

    2. 週末、國定假日、寒暑假因課程需求,需提前於前一個上班時間(8:10~17:00) 向系辦提出申請,並借用鑰匙與借用臨時卡。

    3. 一次借用以3小時為單位,一天最多借用7小時為限,若有特殊狀況需借用超過7小時請提前告知並申請。

    4. 原則上當天借用當天歸還,若因課程需求需借用超過一天,請事先提出申請,並負保管責任

五、 方式與流程:

    1. 先與系辦確認本系課程無使用時間。

    2. 因課程需求,可於開學前一週至本系系辦進行預約

    3. 若使用時間為平日上班時間,請於借用當天至系辦填寫儀器借用單 (附件一)及H306臨時卡(附件二),並抵押證件。

    4. 若使用時間為周末或國定假日,請填前於前一個上班日17:00前至系辦填寫儀器借用單 (附件一)及H306臨時卡(附件二),並抵押證件。

    5. 登記顯微鏡使用紀錄本。

    6. 使用完畢請將顯微鏡依號碼放回原本防潮箱中,並鎖上防潮箱。

    7. 將顯微鏡鑰匙、H306臨時卡歸還系辦,並簽名取回證件。

六、 注意事項與違規處罰方式:

    1. 進入H306必須於該教室無上課時方可進入。

    2. 若該空間於下課時間,老師仍在上課,需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進入拿取顯微鏡

    3. 顯微鏡需雙手拿取,使用後需將接物鏡放置最低,將光源關閉,方可拔除電源且纏繞好電線。

    4. 顯微鏡需依號碼放置於防潮箱中

    5. 若有燈泡燒壞或故障問題,需在顯微鏡紀錄本中登記,並於歸還鑰匙時由負責人(借用人)告知本系。

    6. 進入H306需遵守本系基礎生物醫學教學中心使用規範。

    7. 預約借用,需最晚於借用前2小時向系辦申請取消。

    8. 若有違反上述1~7點規範或其他違規事項,需進行「愛系服務」兩小時(由本系分配「愛系服務」內容)。

    9. 一個月內累積違規超過三次,且屢勸不聽者,停權借用一個月。

七、 其他未盡事宜,皆由本系系務會議決議辦理,修正時亦然。

 

附件一、顯微鏡借用申請單 (顯微鏡借用申請單odt檔)

附件一、H306借用申請單 (H306借用申請單odt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