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学年度第1学期
毕业资格审查、离校程序与学位证书领取公告
本学期领取对象:各学制延修生、提前入学生及符合毕业年限与规定之学生
时程 |
办理事项 |
说明 |
114/01/05(日)~114/01/11(六) |
期末考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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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1(二) |
学期成绩缴交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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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4 (五) |
研究生学位论文口试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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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3(一)~114/02/25(二) |
无法于本(113-1)学期毕业者,请依左列时程办理113-2学期「延修」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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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7(五)中午前 |
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截止日(含论文修改、上传完成及图书馆离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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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6(四)起 |
开放查询毕审结果 |
【毕业离校流程】 只需于系统确认进度,无须亲自至各行政单位办理 |
114/02/10(一)~114/03/10(一)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之8:00-17:10(12:00-13:10休息) |
领取学位证书:符合资格者可于时限内携带身分证件至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领取学位证书 |
「毕业审查」进度请至【学生资讯系统】查询 (登录「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纪录→毕业离校手续查询,可查询目前行政单位及各学系毕业审查进度) 注:除「登载毕业流水序号及领取毕业证书」外,各单位查核状况皆为「Y」者,即可于时程内领取毕业证书 |
114/02/17(一) |
开学 |
(以上作业皆未办理者,于开学后依学则规定办理退学。) |
注意事项
1. 毕业生欲领取学位证书前须符合毕业资格,亦请登录「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纪录→【毕业离校手续查询】,可查询目前
行政单位及各学系毕业审查进度。
2. 本校学生修业期满,并修满该学系(组)所、学程规定科目与学分(有实习者应完成实习),并通过本校规定各项考核者,始得
毕业授予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务处注册与课务组网页下载),交给受讬人(请携带受讬人之身分证件)到校代领学位证书。
4. 本校对已授予之硕士及博士学位,如发现学位论文有抄袭或舞弊情事,经调查属实者,则撤销其学位,并追缴其已发之学
位证书。
5. 毕业生如需折抵兵役役期,请申请「历年成绩单」一份至管理大楼一楼军训室办理。
6. 若对「毕业查核事项」有疑义者,请洽(04)2332-3456转下列分机:
毕业学分资格审查 |
毕业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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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系 (各办公室楼层) |
可上网查询 各所属学系分机 |
总务处出纳组(行政大楼一楼柜台) |
3350、3351 |
图书馆(行政大楼二楼柜台) |
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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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 (行政大楼一楼柜台) |
3113、3122、3124、3138、6279、6288 |
体育室(体育馆) |
3241、3812 |
学务处生涯发展与就业辅导组(管理大楼M103室) |
1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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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管理大楼M111室) |
3250 |